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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最新人才政策!

  9月29日,合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合肥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制定并落实了“人才政策20条”“人才创新创业8条”等综合性人才政策,统筹实施了“双引双培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积极营造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加精准地服务人才创业就业,进一步促进合肥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9月2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这是合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产业和人才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
  
  《若干政策》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围绕“芯屏器合”“集终生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优化拓展来肥各类人才创业就业服务,以完善“人才链”、保障“产业链”,科学有效地将各方面优秀人才,引导到重点产业发展各环节之中,实现产业带动人才集聚、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突出稳岗安居。围绕企业和人才高度关注的稳岗引才、就业安居等实际问题,坚持“只有能安居,才能稳就业”的理念,务实提出了五条有针对性的举措,既为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也为高校毕业生来肥工作提供安居保障,让他们边安居、边就业。
  
  三是注重政策实效。聚焦重点产业,突出实用好用,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合肥市现行人才政策。通过人才免费租房、发放稳岗安居补贴、奖补柔性引才等新举措,进一步留才引才聚才,着力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进而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优秀人才来肥创业就业,推动“人才强市” 战略深入实施,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合肥市在推进人才集聚发展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只有能安居,才能稳就业、才能促创业。这是制定《若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共有7条内容,主要是围绕企业和人才十分关注的稳岗安居等问题,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补等措施,让来肥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努力营造出让人才来了就不想走的良好环境,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人才安居保障,主要有三项支持政策
  
  一是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220m²、180-160m²、140m²、120m²、90m²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二是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90m²、70m²和5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以上两条,较以往的人才租住补贴政策,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了补贴标准,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
  
  同时,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二、围绕企业稳岗引才,主要有两项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稳岗力度,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对在合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发放补贴的标准为: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这里讲的地方留成部分是指市县(开发区)两级的留成部分,目前为个税总额的25%。
  
  二是支持柔性引才,促进企业技术合作。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的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这里的“市外”也包括中央和省属驻肥企事业单位。
  
  三、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及时间
  
  一是实施范围。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二是实施对象。本政策所说的高层次人才,是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和《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以及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在网上申请认定。
  
  三是实施时间。《若干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合肥市已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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